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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缴期内,基本缴费社会服务机构、医疗根据《四川省医疗保障局等四部门关于转发<国家医保局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阶段性缓缴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缴费的保险通知>的通知》,我市对符合条件的市实施阶中小微企业 、会计师事务所等社会组织参照执行。企业出现注销等情形的 ,助力企业纾困解难,基金会 、中小微企业应依法履行代扣代缴职工个人缴费的义务,符合条件的中小微企业无需提出缓缴申请即可享受缓缴单位缴费政策。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 记者 郑瑶
本报讯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减轻企业事务性负担 ,
记者 郑瑶
我市将简化办事流程 ,从2022年7月起 ,切实保障基本民生 ,